2025 年 6 月 22 日下午,云南大学法学院第一百四十四期明法讲坛在法学院国际报告厅顺利举办。本次讲座以 “民法典时代中国商法适用问题” 为主题,特别邀请到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林彬担任主讲人,讲座由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赵忠龙主持,戴琳副教授担任与谈人。
周林彬教授

赵忠龙教授

戴琳副教授

讲座开始,周林彬老师先向在场听众说明了商法的概念,并对中国大陆“民商合一”立法体例和商法规范的入典标准进行了解释。随后,周林彬老师从民法典实施背景下我国商法适用的基本原则和民法典时代中国商法适用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思路两个方面展开了讲座的核心内容。
讲座现场

在讲述民法典实施背景下我国商法适用的基本原则中,周林彬老师先讲述了民法规范与商法规范之间的联系,说明商法适用的特点,并结合案例和法条解析了商法应当遵循的两个适用规则:商法优先适用规则、与民法协同适用规则。
在分析民法典时代中国商法适用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思路中,周林彬老师根据法律实务状况指出商法的概念和地位不符、商法适用范围不明确、商法解释方法的缺失等现实存在的问题,并提供了相应的解决思路,与云法师生共同展望商法未来发展的前景。
最后,周林彬老师针对现场听众的提问进行了详细的回答和延伸,与戴琳老师就商事习惯和民法里的任意性规范在适用顺序上有无较为共识性的说法展开了与谈,帮助大家深入理解了在民法典时代商法适用的问题。
本次讲座以系统化的阐述方式,深度解析了商法适用规则及其在实务场景中的具体运用,为学习者构建起清晰的逻辑框架;同时针对商法适用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提出了具有创新性的专业见解,为法律实务工作者提供了全新的思考维度。整场讲座贯穿严谨的学术精神,展现出扎实的研究方法论,对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深化具有显著的启发价值与推动意义。
再次感谢周林彬老师带来的精彩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