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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中国-南亚法律培训基地第四期研修班”

发表于: 2019-11-29 21:29:10 点击:

2019年11月13日至28日,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云南大学法学院、中国-南亚法律人才培训基地、中国南亚法律研究中心承办的“中国-南亚法律培训基地第四期研修班”在云南大学举办。来自孟加拉国、马尔代夫、尼泊尔、斯里兰卡、印度、巴基斯坦6国和亚非法律协商组织的20多名学员参与研修。

开课第一天合影

研修班为学员开设中国法治建设、中国法律文化、中国商法、中国刑法、中国环境保护法、中国诉讼法、中国劳动法、中国民法、中国跨境投资监管政策、中国知识产权法等课程,授课教师来自于国内理论界专家和实务界资深法官、律师等法律人士。研修期间,还为学员安排了实践实训、现场交流课程,分别到阳宗海管委会考察了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法治需求现状;到西山法院实地考察和体验了中国法院的数字化建设情况,体验智慧法院建设助力审判的先进做法;到昆明自由贸易试验区、经济和技术开发区了解中国法治促进和保障改革开放与企业发展取得的成就。

阳宗海交流

西山法院交流

自贸区交流

经开区交流

研修期间,各国学员还为云南大学法学院学生举办了南亚国家法律制度系列沙龙活动,学员们从不同角度为学生们分享了各自国家的法律体系、司法制度和其他具体法律制度,学生们积极、热烈地与学员们展开交流与讨论。

11月28日上午,中国-南亚法律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周彧老师主持了最后一堂研修课《中国劳动法》,由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亲临讲授。课后,在云南大学法学院国际报告厅举行结业典礼,结业典礼由法学院副院长蔡磊主持。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鸣起致辞,他对学员们顺利完成研修课程表示热烈祝贺,希望学员们通过学习中国法律后,要架起各自国家与中国之间法律交流的桥梁,为共建一带一路发挥应有作用。法学院党委书记杨舒然在致辞中表示,两个多星期的学习一定是各位学员了解中国的开始,希望各位学员回到各自国家后,继续关注中国,推动各自国家与中国的法律合作与交流,并欢迎学员们有时间回云南大学访问。各国学员代表纷纷表达了研修的巨大收获,对中国举办研修班表示深切的感谢。中国-南亚法律研究中心秘书长兼本期研修班班主任周昌发老师期望学员们做好中国与南亚国家的“法律外交官”,祝学员们顺利返程,并感谢所有为此次研修班提供支持和服务的领导、老师和志愿者们。

最后一堂研修课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先生

云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杨舒然老师

云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蔡磊老师

中国-南亚法律研究中心秘书长兼本期研修班班主任周昌发老师

最后,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云南省法学会副会长彭国军、云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杨舒然为学员们颁发了结业证书和中国-南亚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聘书。

中国-南亚法律人才研修班每年一期,今年是第4期,主要开设中国法律课程,目前已培训了来自南亚各国的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官员、大学法学老师、律师等近100名。研修班旨在通过培训,增进南亚各国法学法律界人士对中国法治建设和基本法律制度的了解,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法治保障力量。

合影留念

撰稿:李洞兵

摄影:张淑兰

 张彧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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