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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法学院与大理中院签订院校合作协议

发表于: 2019-07-15 19:32:57 点击:

2019年7月12日,“云南大学法学院与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院校合作签约仪式”在大理中院举行,双方共商合作举措,描绘合作愿景。

云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杨舒然向与会者介绍了云南大学抢抓战略发展机遇,在整体推进“人才强校”、“学术兴校”等方面做出的巨大努力和卓越成效,并详细介绍了法学院师资力量、教学成就和科研成果,表示与大理中院开展的全面合作充满期待。

大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鲍康指出,云南大学有着光荣而辉煌的建校和办学历史,大理州两级法院许多优秀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母校就是云南大学。而云南大学的前身“东陆大学”第一任校长即为籍贯大理州云龙县宝丰镇的董泽先生,文坛巨擘、著名学者张文勋教授籍贯大理州洱源县凤羽镇,云南大学与大理白族自治州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开展院校合作,既是对过去历史的承继,更是院校共同立足法治中国建设,书写依法治国新篇章的崭新起点。

仪式上,云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杨舒然与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鲍康共同签署了院校合作协议。云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蔡磊向大理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红英授予“云南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牌匾。

签约和授牌仪式后,双方就下一步如何深化合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均表示,将借助云大法学院教学、科研条件,解决大理中院司法实践中的难题、提升法院文化建设水平、加强队伍专业素养,与此同时,大理中院将为云南大学法学院科研和教学提供生动而丰富的实践资源,双方将在专家顾问、兼职教授 “互聘”、教学实习、课题研究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鲍康院长提议双方共同致力将云南大学法学院建成大理法院、法官再深造、再提升的学习基地,将大理中院建成云南大学法学院互助互长、共享共建的实践基地,双方致力在共担课题研究、共办学术研讨会、共享资源方面开辟广阔的空间。

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奚云程主持会议,云南大学法学院挂职副院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三级高级法官王娟,云南大学校友会秘书长饶建国,云南大学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李云芝,大理中院杨红英、杨金文、李胜龙等院领导,谷荣华、张瑞、普红富、杨明珠等大理中院在职的云南大学校友参加了签约仪式。

来源: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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