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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法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办法

发表于: 2021-05-19 12:04:17 点击:

云南大学法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办法

 

为确保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考核及调剂录取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及《云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调剂原则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及生源情况,合理确定调剂需求,做好内外综合协调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调剂选拔工作。

二、调剂专业

招生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导师

调剂名额

030104

刑法学

高巍

1

三、调剂基本条件

(一)考生已参加我校博士生综合考核且成绩合格。

(二)调剂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内进行(专业代码前四位一致),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申请调出的专业、方向与调入的专业、方向采取相同的考核方式,且必须符合《云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的专业、方向(导师)的报考条件。

(四)达到申请调入专业、方向的其他调剂要求。

四、调剂程序

(一)拟申请调剂的考生须下载填写《云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调剂申请表》,并在52016:00前提交至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215)。

(二)学院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择优选拔,确定调剂录取名单。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调剂考生除需满足我院调剂基本要求以外,还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调剂专业报考条件,且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我院调剂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调剂资格。

(二)其他政策以《云南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为准。

云南大学法学院

2021518

 

云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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