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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选拔优秀学生赴印度、越南访学的通知

发表于: 2018-10-19 09:43:01 点击:

各学生党支部、院团委、各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提升法学院学生的国际化水平,学院拟选拔并全额资助20 名优秀学生组成两个小组,于 2018 年 11 月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分赴印度、越南相关高校开展为期一周的交流访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学习内容

 两个小组分别到印度国立法律大学、越南河内法律大学参加专题讲座,深入社区等进行学术调研,与所访问学校学生开展交流及联谊活动。

二、选拔条件

 1.除一年级以外的法学院在读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任何与中央要求不一致的言行;

 3.品德良好,诚实正派,自入学以来无任何违纪记录;

 4.学习态度端正,努力刻苦;

 5.有团队合作精神,善于沟通;

 6.热心集体事务,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为所在集体的工作和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

 7.有充足时间保证全程参加活动(包括行前培训与筹备工作),能协调处理好学习、考试与访学活动时间安排;

 8.有良好的英语沟通能力。

三、名额及选拔方式

 1.本项目活动的人数拟定为 20 名,赴印度、越南各 10 名左右;

 2.被评选为“德法兼修年度人物”的学生自动获得参加名额,不需经推荐选拔程序;

 3.相关学生党支部、院团委、各学生组织可在本组织成员中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推荐名额分配如下:除 2018 级研究生党支部以外的各学生党支部,每个支部各 1 个推荐名额;院团委、新媒体运营中心、学生会、研究生会、青年法学会、党内法规研习社,各 1 个推荐名额。

 4.法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获推荐学生情况进行审查,经公示后确定最终名单。

四、相关费用和资助范围

 1.国际往返旅费由法学院全额资助;

 2.在国外交流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由法学院按相关标准予以资助,不足部分由学生个人承担(预计需个人承担部分较少甚至无);

 3.办理护照、签证费用及可能发生的其它少量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填写《法学院学生赴印度、越南交流报名表》,交所在支部或学生组织;

 2.各支部经或学生组织认真研究并形成推荐意见后,于 2018 年10 月 22 日 12:00 前交院团委;

 3.法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对通过审查的学生名单进行 2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确定最终名单。

六、其他

 1.所有报名学生在报名前应征得家长同意,研究生还应征得导师同意,方可报名。

 2.请各学生支部、学生组织以高度认真的态度,公开、公正、审慎、负责任的进行推荐,确保将本组织成员中品德最好、最讲政治、师生评价最高的优秀学生推荐参加本次活动。对在此次推荐过程中敷衍了事、不能做到公正客观的支部或学生组织,将取消今后类似活动的推荐资格。

特此通知。

 

 

法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8 年 10 月 19 日

附:云南大学法学院学生赴印度、越南交流报名表

    云南大学法学院学生赴印度、越南交流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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