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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云南大学法学院2018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安排

发表于: 2018-05-28 17:30:19 点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23号)《云南大学 2018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贯彻落实“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复试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确保生源质量学院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复试工作方案,确定复试名单,指导本单位各专业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二)学院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复试结果的登记、复试记录表的收验、上交等工作。

(四)复试工作在学校纪委、学院纪委委员和义务监督员的监督下完成。

(五)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三、初试成绩要求

1. 云南大学2018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

英语不低于45分;专业课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170分。

2 根据学校要求,我院不破格复试

四、调剂

经报考导师、申请调剂导师及其所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相近专业缺少生源的导师进行复试。

(一)调剂要求

1 调剂限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民族法学专业的考生。

(二)调剂申请程序

学院申请调剂的考生须下载填写《2018年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调剂申请表》,并在5月30日之前交学院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经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列入学院的复试名单。

第一志愿上线的考生若申请调剂校内其他专业(导师),且已通过学院审核,将不得列入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导师)复试名单。每名考生只能参加我校一个专业(导师)复试,否则不予录取。

五、复试办法及内容

(一)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之前,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1. 认真审查考生的身份和资格,严格核查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报考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并收存其身份证复印件(用于录取后办理银行卡交纳学费用)。

2. 应届博士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往届博士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无博士学历的考生(单证考生)需提交博士学位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资格审核时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4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通过面试或笔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素质。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1. 学术水平考查

学院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还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体检

复试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云南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包含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其中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占8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2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50%。

3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自所占权重计算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以此作为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依据。复试成绩、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

六、录取

根据各专业(导师)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体检情况,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按照各专业各导师复试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同一导师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若同时包含调剂考生,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之后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教育部审核。

七、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博士研究生考生150元/人,在复试前收取考生复试费

我校研究生体检费为169元/人,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校医院体检。

八、报到、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安排

工作内容和要求

时间

地点

体检

531-65

云南大学校医院。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北路2号云南大学东陆校区东侧。

    报到

53110:00-10:30

云南大学法学院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大学城东环外南路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法学楼二楼1205研究生办公室

面试

53114:00-17:00

云南大学法学院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大学城东环外南路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法学楼二楼1208模拟教室

                               

                               云南大学法学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云南大学法学院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法学楼
邮件:lawschool@ynu.edu.cn
电话:65033171(党政办),65935848(学工办、团委),65036550(教务办),65033627(研究生办),65031120(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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