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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法学院2014年招收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发表于: 2014-12-25 00:00:00 点击:
根据云南大学研究生院关于“云南大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安排”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法学院2014年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程序及办法。
一、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为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总分不低于197分,专业联考不低于125分,英语不低于40分,政治成绩合格。
二、 关于资格审查
(一)考生报到后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是对考生学历、学位、工作年限及身份的再次确认,对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要求考生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套):
1、身份证(双面复印)
2、毕业证
3、学位证(未取得学位证书者不提供)
4、《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可登录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在职联考报名平台下载);公、检、法、监狱系统考生的《资格审查表》须经本单位和本系统省级主管部门(即省公安厅、省检、高院、省司法厅)审查盖章,其他系统考生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即可。
5、缴纳复试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2015年1月9日9:00—16:30
地点:云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21大街云南大学英华园北学楼阶梯教室201)
考生须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并提供相关材料,凡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学生,将不安排参加复试。
三、复试内容和要求
(一)复试内容:
复试分专业综合知识和外语能力测试。同时复试注重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尤其注重考生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复试办法:复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安排20—40分钟时间进行复试。专业综合知识由考生当场随机抽取,并当场回答。专业综合知识、外语测试两项内容各按百分制评分,然后按专业综合知识占80%,外语测试占20%的比例折算为总评成绩(百分制)。
3、录取:结合笔试和复试成绩录取,凡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复试时间:
2015年1月10日9:00—17:00;
2、复试地点:121大街云南大学英华园北学楼
具体安排在资格审查时将在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公告栏公布。
凡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云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
2014年12月18日

云南大学法学院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法学楼
邮件:lawschool@ynu.edu.cn
电话:65033171(党政办),65935848(学工办、团委),65036550(教务办),65033627(研究生办),65031120(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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