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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云南大学法学院“建纬律师奖学金”的通知

发表于: 2016-03-15 00:00:00 点击:

为促进云南高等法学教育的全面发展,提升法学教育理论与实务的总体水平,激励云南大学法学院优秀学子在校期间刻苦学习、注重实务、全面发展,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在云南大学法学院设立“建纬律师奖学金”。为规范管理,做好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学金资金来源

合作期限内,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每年向云南大学法学院提供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作为奖学金,若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追加,另行确定奖学金额度。

二、奖学金奖励对象

(一)在年度国家统一司法资格考试中成绩优秀的云南大学法学院在校本科生以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在学校、社会机构等组织的与司法实践有关的社会活动、法律援助、法律帮扶、公检法司以及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中表现突出、优秀的云南大学法学院在校本科生以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奖学金的评定奖项、名额和奖金额度

(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优秀奖

1、云南大学法学院在校本科生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奖金额度分别为400030002000元人民币;

2、云大法学院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奖金额度分别为400030002000元人民币;

(二)法律实践优秀奖

云南大学法学院在读本科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共七名,奖金额度统一为4000元人民币。

(三)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可根据申请人数情况、表现以及现场评选情况酌情增加获奖人数和奖金额度。

四、评奖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云南大学法学院在读本科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受过学校或学院的处罚和处分;

3、热爱法学事业,有志于从事法律工作。

4、符合参评条件的申请者申请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优秀奖法律实践优秀奖的,不得同时申请本校及其他形式的社会赞助奖学金。

(二)奖项申请条件

1、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优秀奖申请条件如下:

1)云南大学法学院在校本科生申请条件为:

第一、云南大学法学院在校本科生;

第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第三、总分数在400分以上;

第四、在当年云南大学法学院参考的本科考生中排名靠前(如不违反本办法的其他条件以及云大法学院的相关评选规定,原则上按照全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所列名次评比)。

2)云南大学法学院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条件为:

第一、云南大学法学院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第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第三、总分数在400分以上;

第四、在当年云南大学法学院参考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中排名靠前(如不违反本办法的其他条件以及云大法学院的相关评选规定,原则上按照全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所列名次评比)。

2、法律实践优秀奖的申请条件

1)云南大学法学院在校本科生以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在校期间利用业余时间或假期参与司法社会实践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检法司以及律师事务所实/见习、民间组织和国际机构的法律帮扶、科研和援助活动、送法下乡活动、学院法律援助项目、其他与法律实践有关的社会活动等等;

3)参与实践过程中表现优秀、完成指派单位和实践单位的任务并获得好评;

4)有指派机构和实践机构/相关人员的证明和推荐;

5)实践过程中形成自己的实践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论文、实践报告等),有相应的文字、音像、图片等资料佐证。

五、申请、评定颁奖时间

申请时间为: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每年度11月至次年3月底止;

评定、颁奖时间为: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每年度4月。

六、评定程序

(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优秀奖评定程序为:

1、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格,并附上司法考试分数单复印件;

2、学院党办、学工办、辅导员统计申请人数并落实申请人在本学院符合资格的考生中的排名情况;审核申请资料;

3、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进一步核实申请人信息和考试排名情况;

4、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会同云南大学法学院设立评审委员会,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面谈、进一步沟通和交流;

5、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办法要求和条件确定获奖名单并颁奖。

(二)法律实践优秀奖评定程序为:

1、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2、学院党学工办、辅导员审核申请资料,并据实填写推荐意见;

3、云南大学法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择优推荐十至十二名获奖候选人;

4、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会同云南大学法学院设立评审委员会,候选人在评审委员会以及云大法学院组织师生交流评选活动中,以作实践汇报、主题演讲、提问、辩论等方式进行实践能力展示(具体方式评审委员会提前半个月通知候选人)。

5、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办法要求和条件以及法律实践展示的情况确定获奖名单并颁奖。

6候选的申请者根据本办法所列评审条件相当的,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获奖名额参考其他条件择优确定获奖者。

七、奖学金的发放

评审结果得出后,奖金由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按照获奖者名单在云南大学法学院的组织下公开向获奖者本人直接以现金的方式现场发放,获奖者收获奖金后在获奖名册上签名确认获奖名次和奖金收取的情况,名册由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保存并递送云南大学法学院存档。

八、附则

(一)该办法解释权归云南大学法学院、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

(二)本办法自201571日起实施,期限为三年。如有额度和期限调整,应在云南大学法学院公开网站公布。

(三)奖学金奖项设置每年度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云南大学法学院协商做出调整。

相关附件:

云南大学法学院“建纬律师奖学金”申请表.doc

云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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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65033171(党政办),65935848(学工办、团委),65036550(教务办),65033627(研究生办),65031120(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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