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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法学院2017年“国信公证助学金”的通知

发表于: 2017-10-10 12:38:34 点击:

为促进云南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资助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完成本科学业,云南省昆明市国信公证处在云南大学法学院设立为期十年的“国信公证助学金”。2017年“国信公证助学金”评选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本次评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资金来源

云南省昆明市国信公证处每年向云南大学法学院提供伍万壹仟元整人民币作为助学金。

二、助学金资助对象

全日制优秀贫困本科学生。原则上以云南籍学生为主。

三、评选名额及金额:

该助学金每学年资助优秀贫困本科学生17名,每名学生资助3000元人民币。

四、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

4、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测评成绩80分以上,各门课程平均分70分以上。

5、关注社会,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

6、申请者必须符合省教育厅规定的贫困标准。

7、申请者必须未享受过其他社会资助。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均无申请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者;

(2)必修课程或选修课程有一门不及格者。

五、申请材料提交时间:

2017年10月13日12:00以前将材料报送法学楼1213室学工办。

六、评审程序:

本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班级推荐,辅导员(班主任)据实填写推荐意见;法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情况,进行评审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报云南省昆明市国信公证处备案。

七、助学金的发放

助学金由云南省昆明市国信公证处按照确定名单每年发放一次。助学金用于受资助学生的生活费,法学院安排受资助学生相应年级辅导员领取,辅导员按10个月、每月300元/生的额度存入学生一卡通,并造册签字存档。发放完毕后,签字名册备份送云南省昆明市国信公证处留存。



特此通知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


附件:

国信助学金请表.doc

国信助学金学金推荐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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