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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活出发理解法

发表于: 2018-05-22 22:15:00 点击:

5月18日(星期五)下午,在王启梁教授的主持下,清华大学法学院高其才教授在法学院国际报告厅我校师生呈现了一堂生动而有趣的讲座——“从生活出发理解法”。本次讲座虽然只有短短的两个小时,但高老师却向我们传授了许多的知识,使得每一个同学都受益匪浅。

在讲座中,高老师以生活中最平凡、最常见的“借钱”问题为开头,引出了生活中法的存在及表现形式,并从“生活与法的产生”、“生活与法的施行”、“生活与法的变革”三个方面,介绍了“法与生活的联系”、“法在生活中的体现”以及“法与生活之间的相互影响”的知识。


1.生活与法的原生


高老师认为“生活给法的形成提供了土壤和条件”。人们在进行生产活动及日常生活中,自然而然地生成、创造出了法。高教授通过广西的瑶族地区以打“毛标”,“度戒舞”,浙江慈溪中的婚俗现象,贵州一些地区贴的“昭告乡音”告示等为例,展现了法与生活的关系,并说明法在公共生活中的体现。通过现实生活的部分展示,让同学们更好地体会到了法产生于生活。



2.生活与法的施行


高老师表示,在法的施行过程中,要站在生活的角度看法的施行中存在的问题,法的施行要符合生活逻辑,才能顺利运转。在生活中能够被人们所轻易接受的规则,往往不是国家所实行套法律,而是人民们所了解、熟知、接受并且在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系列规范。高教授以“计划生育”政策中的一些现象和“马桶争夺案”中“马桶”的寓意为例,向同学们生动形象的说明了法的施行与生活的联系。



3.生活与法的变革


高老师认为随着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变化,法的变革自然也无法避免。他以立“自愿书”、“酒宴风俗整改”以及“习俗礼节礼尚往来处置制度” 等的变革为例,展示了人们生活中进行的法的变革的一些措施。


在欢笑中,不知不觉就到讲座的尾声了。在结语中,高老师引用《增广贤文》中的“官有正条,民有私约”八字,进一步说明了法与生活之间的相互影响。高老师认为中国现代法治建设“基础在本土规范,动力在民众,核心在生活”。可以以“功能主义的观点”、 “多元主义的视角”、 “现实主义的态度和历史主义的思维”来看待和研究法学。

一言一语是箴言,一字一句总关情。幽默风趣的高老师在最后还不忘鼓励每个法学生不仅了要学习文本法,更要学习生活中的法,“重视生活、理解国情、尊重内生、参与实践”,同学们从生活细节中发现法的形态、从生活关系中理解法的功能、从生活需要中思考法的目的以及从法的变化中把握法的发展。



撰稿 龙交

摄影 李东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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