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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谦”云岭法治大讲堂讲座第十八期

法官的职业操守

发表于: 2018-04-16 21:32:21 点击:

4月13日下午3点,“八谦”云岭法治大讲堂讲座第十八期于云南大学法学院国际报告厅举行,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我院客座教授郑平老师,为法学院师生做了“法官的职业操守”的讲座。郑平老师认为坚持“法官的职业操守”的核心在于坚持“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和不断提高“个人修养”。

郑老师说,大学是知识积累、思维训练以及法律精神培养的时期,如何将在大学中获取的法学专业积累,转化成为司法实务中的职业素养和能力,是每一个初出茅庐并愿以法官为志业的法学院学生都必须面对的实际问题。恪守法官的职业操守,是回答和解决这一问题的基础,同时也是每一个真正能以法官为志业的法律人,必须坚持的职业底线。随后,郑老师从坚持“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和不断提高“个人修养”三个方面系统讲述了如何做到坚持“法官的职业操守。

一、   法官职业操守之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是法官的灵魂,每一名法官都应当在审理案件中坚持司法公正。要真正坚持司法公正应该正视司法实践的实际,注意三个问题:

一是法治之外有礼让。“得理不饶人”是大多数中国人在面对纠纷时的基本态度,也是大多数纠纷得不到合理解决的重要原因。司法作为解决社会纠纷的最后一个正式渠道,不能教条式和机械化地将“法治”实践为“法条之治”,而阻碍纠纷的化解。法治之外有礼让是中国文化和中国实践结合的正确经验,也是美国等西方国家法院所重视的实践思维。

二是公正之外有情怀。“微笑也是司法的语言,善良也是司法的力量,亲和也是司法的温度”,法官所面对的案件不只是卷宗上的语言文字、或简单或复杂的证据链和法律条文体系,更是个人和其家庭甚至的某一个地方的命运。一个合格的法官既要追求公正的司法过程和结果,同时也应当注重情怀。

三是理性之外有怜悯。吴经熊先生曾说:“法律是正义之美,是逻辑之美,是精准之美,是词章之美。”所谓的逻辑和精准之美是指法律是理性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排斥对弱势群体的一些关怀。法官在司法审判过程中要追求公正,惩罚犯罪分子,但不能失去怜悯之心,这不是对犯罪分子的怜悯,而是对这个事件牵涉到的,会受到精神上伤害的人的怜悯。在审判庭上,法官是法律的理性代表,但在审判庭下法官也是有怜悯之心的普通大众。

二、法官职业操守之司法廉洁

司法廉洁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是法官的第一品质,法官只有廉洁执法才能公正执法。要做到司法廉洁,就应该做到以下两点:一方面要慎初。司法工作人员要从一开始就保持廉洁,防微杜渐,洁身自好。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很少有人不是抱着一颗公正司法的心走向法官这个职业的,但是在诸多利益和诱惑面前,能够始终廉洁却相对较少。另一方面要慎欲。欲望在被把握的好时,它会是一种动力,但欲望膨胀到我们无法控制时,它就变成了万丈深渊。对于司法工作人员来讲,自身的廉洁关系到司法的公正与否,更应该得到重视。

三、法官的职业操守之个人修养

法官责任重大,是分配正义的人,是正义的化身,应当具有较高的个人修养。一方面法官应当具有道德修养。良好的道德修养对于法官尤为重要,对坚持理想信念、作出正确的实践选择和人生发展会产生重大影响。另一方面法官要具有文化修养,要具有古代士大夫的儒雅气概和淡泊明志风气。法官也要形成日常读书的习惯,多读书可以让男法官少娘气,少霸气,多儒气;让女法官少艳气,多大气,多秀气。

郑老师的讲座直面实际问题、紧密联系司法实践,有助于法学院学生更好地积累司法实践领域的知识,形成正确的司法职业观念,为学业发展与将来的职业方向选择提供帮助。


撰稿人:王志腾

摄影:曲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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