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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泽鉴:民法总则与请求权基础

----“海华永泰”明法讲堂第五十六期


发表于: 2017-11-07 23:49:05 点击:

11月6日下午,著名法学家、台湾大学名誉教授王泽鉴先生受邀于云南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进行以《民法总则与请求权基础》为主题的讲座。讲座由云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陈云东教授主持,慕名前来的还有五百余名法学院师生及院外嘉宾,全场座无虚席。

在数百名师生热烈的掌声中,王泽鉴教授的讲座正式开始。以《民法总则》的实施为背景,兼评价其存在的特色与问题,王泽鉴教授引出了“请求权基础”的概念。教授表示,作为德国民法教学的基本模式,请求权基础具有非常深刻的意义与价值,对于大陆的法学教育也有很重要的借鉴作用。在分析请求权基础时需要注意,当事人的权利来源于法条,同时法条的援引要做到精确而不能笼统;在方法论层面上,王泽鉴教授十分强调比较法研究的重要性,他指出,学者对规范的研究应当运用比较法的视野、善于发现各国规范的异同,并从中探索各种规范的可能性,在求同存异中更加深刻地认识和理解本国的法律。随后,王泽鉴教授从合同法、表见代理、无权代理、无因管理以及侵权行为等具体规定中对大陆《民法总则》请求权基础做了系统分析。他表示,请求权规范的解释适用是理论与实务的重要课题,研究者不仅要对次序进行检查,还需要进行通盘检查。

 

在法科学生的学习方式上,王泽鉴教授指出,学习法律靠背条文与读书是不够的,要着重通过研读学说与判例来培育逻辑思维;并且注意书写能力的培养,善于在书写中用请求权基础的分析方法进行层次性的思考。

 

陈云东教授作总结发言。他向大家讲述了王泽鉴教授的自律与优秀,并简单地介绍了教授的卓越贡献,呼吁同学们向教授学习。王泽鉴教授的讲解活泼生动、内容深刻、发人深省。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摄影:曾少平

汪楚楚

撰稿:周 麟

审稿:吕姝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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